关于征求“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周边片区道路交通系统调整研究”采购需求文件意见的通知_其他公告_交易公告_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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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

关于征求“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周边片区道路交通系统调整研究”采购需求文件意见的通知

各供应商:
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的委托,就“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周边片区道路交通系统调整研究”进行需求公示,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从2021年9月24日18:00(北京时间)起至2021年9月30日18:00(北京时间)止。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丘工;联系电话:0755-27406137;邮箱:szsdeshun@szsdeshun.com)。
 
 
 
                                       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附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周边片区道路交通系统调整研究需求申报书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周边片区道路交通系统调整研究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加盖公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联系人 沈烨
※联系电话 29937753 传真 88219876
财政预算金额 46.72万元
如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则需填写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1. 请注明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2、
3、
… …
采购单位是否委派评委代表 ☑是□否
指引:1.若不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开标前3天请书面来函我机构。
2.选用评定分离方法的,此项不需要填写。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的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因国家机构改革之故,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停审查审批,凡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有效期在2018年12月29日以后的皆视为有效。)
 
 
 
 
服务
内容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备注
1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二期项目占地12.3万㎡,建筑面积70万㎡,规划床位3200张,停车位5120个,是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成为片区最主要的交通源,其建成运营势必对周边道路交通产生巨大影响。因此亟需开展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周边片区道路交通系统调整研究工作,提前发现片区可能存在的交通问题,做好应对解决方案,保障医院投入使用后周边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  
2 服务范围  本项目研究范围为公常路、规划圳园路、罗仔路围合区域,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  
3 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现状调查与分析
分析项目周边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现状,研究区域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明确片区未来交通发展方向,对项目交通影响研究区域内的各类交通设施供应与需求进行分析。
2、发展趋势分析
充分解读国土空间规划,把握片区城市和交通发展趋势,结合片区规划土地利用情况,总结片区未来主要的产业发展类型、就业人群及居住人群特性,明确片区未来人群出行的交通特点。
依托GIS、Transcad数据库软件平台,建立交通需求预测模型,量化分析交通需求量,并通过交通模型预测片区未来交通运行状况,识别片区未来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3、医院交通出行需求预测
在现状调查及医院交通出行特征调查的基础上,搜集相关资料,把握医院各类相关人员的出行特征;估算医院高峰小时就诊量以及未来医院周边主要道路的交通量,明确医院周边未来的主要交通问题。
4、改善策略与方案
通过借鉴其他类似医院周边的交通改善经验,结合片区特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总体改善策略。研究并提出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改善方案;对道路交通管理、停车系统等提出建议。
5、实施计划与建议
结合片区城市建设和交通建设实施项目,提出本次规划改善方案实施计划,并明确具体实施主体和实施要求,提出相关实施建议和投资匡算。
 
4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成果。  
5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具有城乡规划或交通规划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技术人员。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5人(含5人)。
 
6 投入设施要求  
7 成果要求
  • 研究报告(word、cad、JPG):《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周边片区道路交通系统调整研究》;
  • 汇报成果(ppt):《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周边片区道路交通系统调整研究》;
  • 所有成果电子档文件和纸质文件各一式六份
 
8 其他要求  
9 技术资料 标准描述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特别要求 ☑无□有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商务
内容
1.报价要求   
☑标准:投标总价(人民币)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自定: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更改报价要求的标准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2.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项目分两期付款: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首期款,即合同总费用的60%;中标单位提交最终成果并获采购人审查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尾款,即总费用的40%。
中标方收取款项前应向采购人开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款项。因中标方未提供发票或采购方财政审批导致的支付延迟,不视为采购方违约。
3.售后服务要求:(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本项目提交最终成果并获采购人审查通过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2年的技术支持。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4.违约金:违约金为占中标价的5%(或由采购单位明确一具体金额数字)。
5.违约责任:(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1)中标方逾期提交服务内容要求的成果,每逾期一天,支付报酬总额1‰的违约金。未按计划时间提交最终成果超过计划工期1个月,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2)中标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报告或者答复的,每逾期一次,向采购人支付报酬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3)中标方无故解除合同的,中标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最终成果获得采购人审查通过后2年内,中标方未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支持的,中标方应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超过合同违约金的,还应赔偿损失。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6)项目采购及履行过程中,中标人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按商务内容部分第4点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其他:无(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二、评标细则(公开招标需填写以下内容)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一、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_%(必填,请在6%-10%范围内选择)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必填,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及《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 商务部分 30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评分准则
1 同类项目业绩 10
  1. 1、评审标准:
  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
  3.  
  • 医院周边交通改善(规划)专项规划或研究的,每个得20%分,本项最多得60%分。
  • 城市综合交通(改善)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轨道交通接驳规划(方案)专项规划、慢行系统(慢行系统 或 人行系统 或 自行车系统 或 绿道)专项规划的,每个项目得5% 分,本项最多得40% 分。
  1.  
  2.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相关资质情况 6分
  1. 1、评审标准: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土地规划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每个得34% 分,本项最高得 100% 分。
 
2、证明文件:
  1.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3 相关认证情况 6分
  1.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通过以下相关认证证书:
  •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60% 分;
  • 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得40% 分。
 
2、证明文件:
  1.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4 相关获奖情况 8分
  1. 1、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接的规划类项目获得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布的城市(乡)规划类奖项一等奖的,每一个得20% 分;二、三等奖的,每一个得10% 分。本项总得分 100% 分。
 
  1. 2、证明文件:
  1.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以获奖证书获奖年份时间为准。若投标人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以最高得分计取。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3 技术部分 55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评分准则
1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仅一人)
8分
  1. 1、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或交通规划副高级及以上职业技术职称,否则以下均不得分。
  •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30% 分。
  •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主持过医院周边交通改善(规划)专项规划或研究的,每个项目得20% 分,本项最高40% 分。
  •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主持过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片区道路交通(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轨道交通接驳规划(方案)专项规划、慢行系统(慢行系统 或 人行系统 或 自行车系统 或 绿道)专项规划的,每个项目得5% 分,本项最高得30% 分。
  1.  
2、证明文件:
1)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若职称证书未明确具体专业,需进一步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
2)项目负责人业绩通过项目合同关键页证明,合同中需明确注明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主管或审定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相关人员开标前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以养老保险为准)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往前顺延一个月,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
以上各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2 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
8分 1、评审标准:
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含5人),其中交通规划、国土、给排水、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各至少1名,否则以下均不得分。
  •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项目组员中参与过医院周边交通改善(规划)专项规划或研究的,每人得10% 分,本项最高得60% 分。
  •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项目组员中参与过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轨道交通接驳规划(方案)专项规划、慢行系统(慢行系统 或 人行系统 或 自行车系统 或 绿道)专项规划的,每个项目得5% 分,本项最高得40% 分。
 
2、证明文件:
1)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相关人员开标前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以养老保险为准)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往前顺延一个月,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
2)提供项目组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若职称证书未明确具体专业,需进一步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
3)项目组成员业绩通过项目合同关键页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各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3 现状分析及对策 8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分析及对策是否有针对性进行横向对比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片区现状情况进行分析;
(2)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初步对策。
考察以上2点,满足2点得50%,满足任意1点得25%,未满足不得分。
根据以上内容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
  • 优评分标准:现状分析及问题对策针对性高,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得50%;
  • 良评分标准:现状分析及问题对策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内容较全面、合理,得30%;
  • 中评分标准:现状分析及问题对策内容基本准确,得10%;
其他情况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4 规划思路及研究内容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规划思路是否清晰、准确,技术路线是否合理进行横向对比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阐述项目规划思路;
(2)制定项目规划技术路线。
(3)阐述本次规划的相关研究内容及工作深度要求;
考察以上2点,满足2点得50%,满足任意1点得25%,未满足不得分。
根据以上内容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
  • 优评分标准:规划思路内容准确清晰,针对性高,技术路线合理,得50%;
  • 良评分标准:规划思路内容较清晰,具有一定针对性,技术路线较合理,得30%;
  • 中评分标准:规划思路内容及针对性一般,技术路线一般,得10%;
其他情况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5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规划重点难点的挖掘是否准确,以及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方案是否有效进行横向对比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阐述本项目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2)根据项目重难点,详细阐述对应的应对措施。
考察以上2点,满足2点得50%,满足任意1点得25%,未满足不得分。
根据以上内容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
  • 优评分标准:重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方案合理有效,针对性高,得50%;
  • 良评分标准:重难点分析较准确,解决方案较有效合理,得30%;
  • 中评分标准:重难点分析一般,解决方案一般,得10%;
其他情况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6 项目管理与进度计划 6分 根据各投标人项目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是否合理进行横向对比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给出分阶段项目时间安排、工作进度与阶段性成果;
(2)阐述项目人员安排;
(3)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
考察以上3点,满足3点得50%,满足任意2点得30%,满足任意一点得10%,未满足不得分。
根据以上内容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
  • 优评分标准:计划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可行性高的,得50%;
  • 良评分标准:计划安排较合理,保障措施可行性较高的,得30%;
  • 中评分标准:计划安排一般,保障措施可行性一般的,得10%;
其他情况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7 售后服务 5分 根据各投标人售后服务计划是否详细、高效、周到,售后服务承诺是否全面、可靠,违约承诺书是否提供等进行横向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项目完成后服务负责人信息与联系方式;
(2)给出明确的服务年限;
(3)阐述服务制度与响应时间。
考察以上3点,满足3点得50%,满足任意2点得30%,满足任意一点得10%,未满足不得分。
根据以上内容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
  • 优评分标准: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详细、全面,提供违约承诺书的,得50%;
  • 良评分标准: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比较详细、全面,提供违约承诺书的,得30%;
  • 中评分标准: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一般,提供违约承诺书的,得10%;
其他情况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4 诚信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评分准则
1 诚信管理情况 5分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形(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外)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点击次数:0  更新时间:2021-09-24 17:29:1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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